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本公司”)于2021年7
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杨遇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,179,504股(占公司总股
本比例12.85%)、刘群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7,433,621股(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.27%)。
杨遇春先生、刘群英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,减持数量合
计不超过3,762,080股(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.00%)。其中杨遇春先生减持数量1,881,040
股(占公司总股比例1.00%),刘群英女士减持数量1,881,040股(占公司总股本比例
公司于近日收到以上股东分别出具的《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》。
截至本公告日,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时间已过半。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
票上市规则》、《上市公司股东、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》及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
市公司股东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》等相关规定,现将以上股
1、截止2021年11月15日,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,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
2、截止2021年11月15日,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一刘群英女士因自身资
以上股东本次减持的股份,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股份及之后以资本公积金转
1、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《证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、《深圳证券交
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、《上
市公司股东、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、
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》等法律法规、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,
2、本次减持情况与2021年7月27日披露的减持意向、承诺、减持计划一致,不存
在差异减持情况。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减持股数,并严格遵守其股
3、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,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。
4、截至本公告日,杨遇春先生、刘群英女士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,公司将继